公告内容
医疗设备维修供应商征集服务
为进一步完善医疗设备维修工作,扩充优质维修供应商资源,确保各类设施设备的及时、高效、安全维修,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具备相应资质的维修企业,建全“维修企业供应商库”用于咨询医疗设备维修方案及询价等,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供相关资料报名。
一、项目名称:医疗设备维修供应商征集服务
二、项目编号:****-JKEKYY-F****
三、服务内容:提供医疗设备的维修、保养、故障排查、配件销售等服务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成立时间三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具有固定办公场所。
(三)在参与采购活动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三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六)具备与医疗器械维修相匹配的资质。
五、公示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7天(公示当天不计入)。
六、提交资料说明:
(一)有意向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将报名信息发送到采购单位指定的邮箱中:bkyyyxgc@***.com,邮件主题格式:维修企业入库+企业全称+联系人+电话,邮件附件:1.供应商信息收集表(Excel电子版、盖章版PDF各一份,模版详见附件1)。2.企业资质及相关承诺书(盖章版PDF一份,模版详见附件2)。
(二)我单位将组织评审小组对报名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和综合评估,评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资质、技术能力等。
七、其他说明:
(一)报名企业须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如有虚假,取消入库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二)本次征集不涉及任何费用,进入维修供应商目录后,医院将不定期在供应商目录内进行邮件或电话询价。
(三)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我单位所有。
八、信息发布方式:
本次意向公开具体的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进行发布。
九、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某单位
采购单位联系人:郭先生
办公电话:***-2注册后查看6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王先生
办公电话:***-2注册后查看7